和留言用户协议
欢迎申请使用和留言服务!本协议是您在使用和留言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时与中移互联网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公司”)所订立的协议。请您审慎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意内容,请勿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您的下载、安装、使用、账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可由中移公司根据业务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更新后新协议将于软件应用内进行公告公示。您可在重新登录或下载安装本软件或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中移公司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中移公司提供的软件和服务,您继续使用中移公司提供的软件和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您方表示同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主动点击“同意”、“接受”选项或签字等。
1、知识产权声明
1.1 本“软件”是由中移公司开发。“软件”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中移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1.2 未经中移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中移公司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2、"软件"授权范围
2.1 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用户不得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本“软件”,不得对该软件或者该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该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2.2 未经中移公司许可,用户不得将本“软件”安装在未经中移公司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手持设备、电话、无线上网机、游戏机、电视机、DVD机等。
2.3 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中移公司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中移公司的书面同意。
3、用户使用须知
3.1 账号注册
3.1.1 本软件仅面向中国移动用户开放。使用中国移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的用户可以使用本软件。
3.1.2 用户可以通过注册“软件”使用中移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软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PC端及手持终端和APP软件、论坛、WAP网站、小程序或其他可通过“软件”账号登录或使用的服务,中移公司保留对公司未来服务改变和说明的权利。
3.1.3 用户可以通过软件客户端、登录网站或使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中移公司申请注册“软件”账号。无论用户通过何种方式获得“软件”账号,均受本协议约束。用户通过“软件”账号使用中移公司的服务时,须同时遵守各项服务的服务条款。
3.1.4 “软件”账号的所有权归中移公司,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软件”账号的使用权。
3.2 账号保管与找回
3.2.1 “软件”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中移公司发现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中移公司有权回收该账号,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游戏道具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上述行为人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中移公司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2.2 用户承担“软件”账号与密码的妥善保管责任,并就其账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重视“软件”账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用户同意如发现他人擅自使用、盗用等立即通知中移公司进行账号冻结,因用户不当泄露账号密码、被盗用未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3.2.3 用户“软件”账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可遵照中移公司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账号。用户可不断提供能增加账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中移公司申请找回账号,中移公司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账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中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软件”账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中移公司并不承诺“软件”账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账号。
3.2.4 为了保证用户账号数据的安全性,在数据出现异常时,中移公司可对数据进行合理优化处理。
3.3 账号注销
3.3.1 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H5、小程序等渠道注销“软件”账号,注销“软件”账号后,您的使用记录将会被清除,中移公司“软件”也将同时终止为该账号提供本软件的应用服务。且“软件”账号注销后,将无法恢复,用户重新登录“软件”默认为未激活的新用户,请用户在注销前慎重考虑。注销后清除的数据包括:
该账号的全部个人资料和历史信息都将无法找回;
该账号如有未使用完毕的会员权益都将同时作废,相应费用将不予退回(如:用户尚未到期的VIP会员应答语权益、自动回复短信包、和留言音/视频IP等相关服务);
任何累计的会员等级、权益等都将作废且无法恢复;
该账号下的用户个人信息(同时用户亦不再享有《“软件”隐私政策》中约定的用户权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将无法找回;
其他所有内容,如和留言的内容、功能等数据和记录等将无法找回。
3.3.2 如用户需要获取账号相关有效周期内的个人数据,需用户在申请注销前提前自行做好备份。
3.3.3 “软件”账号一旦注销,用户与我们曾签署过的相关用户协议、其他权利义务性文件等相应终止(但已约定继续生效的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4 服务内容
3.4.1 “软件”基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提醒、语音信箱、语音代接、视频代接和后续可能推出并纳入服务范畴内的其他各项服务,具体服务以实际提供的为准。
3.4.2 “软件”基于呼叫转移功能提供服务,用户开通服务后,将为用户设置呼转,在用户功能开关打开时,当主叫来电触发(不可及、无应答、遇忙呼转)三种状态,主叫被呼转至12599。该自动设置可能会覆盖用户已设置过的呼叫转移号码,请用户在开通服务前仔细了解本协议并知悉。
3.4.3 尊享会员专属应答语:提供海量VIP应答语任意更换,不限制使用次数,会员到期自动变更为默认应答语。
3.4.4 自动回复短信服务:不方便接听电话时(遇忙、无应答、不可及条件下),向主叫用户发送已审核通过的短信文案(仅支持向中国移动用户发送,每天仅能给同一主叫用户发送一次)。
3.4.5 和留言包含音频版:基础提醒、语音信箱、音频代接;视频版:视频代接服务,用户可通过H5、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服务切换。
3.4.6 用户所收到的来电记录会保存在来电详情当中,有效期60天,超过60天的来电记录将会被系统视为过期。请用户自主判断留言重要性及是否查看来电记录,如用户漏听留言引发纠纷,相关的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涉及重要信息,请务必直接与来电方联系。
3.4.7 定制专属秘书:用户选择应用内置形象或个人上传照片、录制声音后生成个人专属秘书形象,个人专属秘书形象可设置为未接来电的视频代接。同时,用户在使用本功能上传照片时,应确保所有内容不侵犯任何人的隐私、肖像权或个人信息。用户需自行承担因上传内容不当而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本软件对此类个人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保留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删除违规内容的权利。本功能其中部分由第三方提供或支持,如因该功能引发的任何纠纷或侵权,可联系中移公司协同第三方解决并追责。
3.4.8 亲情提醒:用户可添加亲情绑定号码并由对应绑定号码验证确认,当用户收到敏感来电提醒时,平台将为亲情绑定号码提供关联推送服务。如因用户个人或第三方非法使用号码验证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数据泄露,相关的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3.4.9 通讯录导入:用户可将本地通讯录的联系人信息,导入到“软件”中进行备注。如因用户个人或第三方非法使用号码导入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数据泄露,相关的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3.5 服务资费说明
3.5.1 订购业务: “软件”目前提供和留言功能均由用户办理业务订购后开通使用,详情订购信息可致电10086咨询。
3.5.2 收费标准:
(1)和留言音频版标准资费3元/月。用户可编辑发送短信KTYU/QXYU到10086进行业务订购/退订;服务订购即时生效,套餐月结日自动扣费,退订次月生效;
(2)和留言视频版标准资费5/元/月。用户可编辑发送短信KTMS/QXMS到10086进行业务订购/退订;服务订购即时生效,套餐月结日自动扣费,退订次月生效;
(3)其他业务组合包收费结算,以及视频秘书增值合作IP,以当地归属地收费价格为准。具体业务的订购/退订可咨询当地归属地10086;
(4)开通业务的被叫用户在国内(不含港澳台)被呼叫时,免收转至12599而产生的呼叫转移费;主叫进入被叫呼叫转移话务后,按正常通信收费,通信费将按主叫用户所属运营商现行资费标准进行收取;
(5)登录本软件应用产生的流量费用,由当前手机网络或您所在的运营商收取。
(6)中移公司将根据市场与技术的发展,向用户提供与本“软件”相关的各种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包括免费和收费的增值服务。中移公司保留对相关增值服务收取费用及改变收费标准、方式的权利;如相关服务由免费变更为收费服务,中移公司将以适当的形式通知,用户可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收费服务,并保证在使用收费服务时,将按照相关收费规定支付费用,如拒付或拖欠费用,中移公司有权停止服务,并依法追偿损失及赔偿。
3.6 增值服务
3.6.1 增值服务包括VIP会员应答语,自动短信回复、和留言(视频代接IP,详细IP请查阅产品介绍说明),每项增值服务提供独立收费标准,产品/服务的所有权以及相关软件知识产权归中移公司所有,“软件”授予用户一项个人的、非独家的、不可转让的许可,即享有以上的有限使用权。“软件”授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3.6.2 用户应对自身在使用“软件”所提供的服务时的一切行为(无论是否故意)负全部责任。中移公司享有对用户在服务平台上的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的权利,如用户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中移公司享有要求其纠正及追究其责任等权利。
3.6.3 用户均仅限于在中移公司的软件使用全部服务,任何以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软件”提供的服务内容与“软件”分离的行为,均不属于本协议中约定的“软件”提供的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使用方负责,与和留言无关,且中移公司将依法追究使用方的法律责任。
3.6.4 当用户使用“软件”各单项增值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同意其服务条款以及“软件”的各类公告、页面说明或规范流程等。
3.6.5 增值服务的付费方式包括运营商托收,以及第三方微信支付的付款方式。但关于第三方支付微信用户通过此种付费方式付费可能存在一定的商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法分子利用用户账户或银行卡等有价卡等进行违法活动,该等风险均会给用户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向侵权方追究侵权责任和追究责任不能的后果。关于增值服务支付完成后,不提供转让或自行终止服务。
3.6.6 “软件”不对用户因第三方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和网络接入服务、任意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6.7 在使用“软件”增值服务之前,您必须先根据真实、准确信息绑定注册账号,否则“软件”有权拒绝其申请或撤销其使用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或退还增值服务费。
您不得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为自已或他人订购增值服务:
以营利、经营等非个人使用的目的为自己或他人订购增值服务;
通过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等任何程序、软件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订购增值服务;
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订购增值服务;
通过非正常渠道指定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订购增值服务;
通过侵犯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订购增值服务;
通过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等的方式为自己或他人订购增值服务。
3.6.8 用户可通过以下渠道订购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银支付、手机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只有当用户根据页面提示确认愿意并支付了增值服务费后,且通过中移公司审核后,用户方可享受增值服务。如您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服务。在用户使用具体某种方式订购增值服务时,须阅读并确认接受相关的服务条款和使用方法。中移公司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授权销售增值服务的属于非法销售,中移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如何订购增值服务,“软件”将在相关页面上为用户做出每一步的明确操作提示。
3.6.9 “软件”仅提供相关的网络应用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6.10 增值服务的服务期限
(1)关于广告的特别说明:您在使用增值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会在您操作的页面内容时提供平台广告推送。对此您理解并予以接受,同时我们承诺会尽量降低对您的用户体验影响。
(2)您所购买的增值服务以和留言官方小程序(和留言来电秘书)公布的为准,中移公司有权基于应用发展的需要变更全部或部分增值服务内容。如增值服务有所调整将在和留言官方小程序(和留言来电秘书小程序)或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您也可通过和留言官方小程序(和留言来电秘书小程序)查询最新的增值服务内容。同时我们也鼓励您定期查看本协议内容,以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
(3)中移公司致力于不断改善自身服务,力求为您提供愈加优质、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与服务。增值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中移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策略独立决定,并在增值服务支付页面向您显示。您理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点击同意、进行下一步操作、支付行为等),即视为您知悉并同意该收费标准。
3.6.11 用户的权利及限制
(1)在增值服务有效期内,用户可优先参加由中移公司组织的活动并享有由中移公司提供的各项优惠及增值服务。
(2)用户不得作出以下行为:损害第三方利益,通过软件收集第三方资料信息,破坏或盗取第三方账号,发送诈骗邮件和垃圾邮件等非法信息,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知识产权、财产权等。
3.7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本“软件”。用户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通过非中移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中移公司软件及服务;
(2)针对中移公司的软件和服务使用非中移公司开发、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外挂;
(3)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4)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
3.8 对于本“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中移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用户若违反下列规定,中移公司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账号的使用功能:
(1)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本“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2)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任何不当的、侮辱诽谤的、淫秽的、暴力的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
(3)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4)制造虚假身份或传播虚假信息以误导、欺骗他人;
(5)利用本“软件”批量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6)传送、散布或以其他方式实现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作为举例(但不限于此):包括版权或商标法(或隐私权或公开权),除非用户拥有或控制着相应的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认可;
(7)使用任何包含有通过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商业机密或任何一方的其他专有权利的方式利用本“软件”获得的图像或相片的资料或信息;
(8)任何人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9)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作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10)将本软件及中移公司提供的服务用于核设施运行、生命维持或其他会使人类及其财产处于危险之中的重大设备。用户明白本软件及中移公司提供的服务并非为以上目的而设计,如果因为软件和服务的原因导致以上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中移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制作、发布、传播用于窃取软件应用账号及他人专属信息、财产、保密信息的软件;
(12)在未经中移公司书面明确授权前提下,出售、出租、出借、散布、转移或转授权软件和服务或相关的链接或从使用软件和服务或软件和服务的条款中获利,无论以上使用是否为直接经济或金钱收益;
(13)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方式使用本软件和和中移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
3.9 使用本“软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协议》。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一概与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无关;导致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损失的,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并有权保留相关记录。而且,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了利用本软件和软件应用账号访问的中移公司或合作单位的其他服务规定的相关服务条款,中移公司有权根据用户行为性质和紧急程度,采取中断使用许可、暂停提供服务、限制登录使用等紧急管控操作,并在核查清楚后有权采取停止提供服务、回收注销账号等操作,同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后两点视需要加入条款,但无论加入与否都建议管理流程中要做到:
①紧急管控后的及时通知用户;
②核查流程中受理用户申诉,结合用户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
对利用软件应用账号进行违法活动、骚扰、欺骗其他用户等行为,中移公司有权回收其账号。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呼叫转移中断、用户数据丢失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3.10 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他人利用用户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用户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用户的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等。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使用者资料的保护意识,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3.11 非经中移公司或中移公司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中移公司无关。用户不得轻易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否则,中移公司有权终止用户中移公司软件应用账号的使用资格。用户只能通过中移公司提供的合法渠道登录和使用“软件”。用户不得通过其他未经中移公司授权开发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兼容型软件、程序或者其他非中移公司明示许可的方式,登录使用软件应用账号,否则,中移公司有权终止用户的软件应用账号的使用资格。
3.12 本《协议》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隐私信息和非个人隐私信息。个人隐私信息是指那些能够对用户进行个人辨识或涉及个人通信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信息,用户生物特征信息。而非个人隐私信息是指用户对本软件的操作状态以及使用习惯等一些明确且客观反映在中移公司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和其他一切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普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身份标识信息(包括系统账号及有关的密码、口令、口令保护答案等);通讯信息;个人上网记录和日志信息(包括网站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点击记录、操作日志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型号、设备MAC地址、操作系统类型、设备设置);软件列表唯一设备识别码(如IMEI/androidID/IDFA/OPENUDID/GUID、SIM卡IMSI信息等在内的描述个人常用设备基本情况的信息);位置信息(包括行程信息、精准定位信息、住宿信息、经纬度等)。 中移公司尊重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共享、转让、使用、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个人主体的授权同意: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为了运营和改善中移公司的技术和服务收集使用非个人隐私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上述行为以外,则同时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中移公司对此不予负责。
3.13 一般而言,中移公司基于下列原因需要使用到用户的信息资源:
(1)执行软件验证服务;
(2)执行软件升级服务;
(3)提高用户的使用安全性并提供客户支持;
(4)因用户使用中移公司“软件”特定功能或因用户要求中移公司或合作单位提供特定服务时,中移公司或合作单位则需要把用户的信息提供给与此相关联的第三方;
(5)将各种非个人隐私数据用于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增值服务、广告、定位广告、营销、联合注册其它服务、促销或其它任何活动(统称为“商业活动”);
(6)执行中移公司的《隐私保护声明》,用户可访问中移公司网站查阅该声明;
(7)“软件”针对某些特定的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子邮件、开机自启动、发送验证码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软件”服务,视为用户同意此条款;
(8)为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软件”会通过读取用户手机系统通讯录,并提供导入通讯录功能,以帮助用户快捷录入来电联系人等信息;
(9)和留言终端内置语音信箱激活业务会调用用户的短信权限,发送数据短信指令到中移公司和留言平台获取用户的个人账号信息,数据短信指令内容包含:用户手机号码、终端设备型号、终端系统版本号、终端IMEI号。数据短信发送指令在国内不收任何费用(虚拟运营商除外),同时数据短信指令不会在终端短信界面展示,使用以上信息仅为了帮助用户进行注册以及唯一标识判断,不存在用户画像分析以及其他用途。基于留言服务的特殊性,中移公司和留言平台服务过程中会知悉您的来电记录,来电号码留言录音,留言音/视频内容获取需要相应管理人员获取权限才可提取,不会存在泄露的行为。中移公司会采取可靠的、安全的技术手段,以确保这些信息不会外泄。
在收集客户的信息后,中移公司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将无法识别客户的身份,在此情况下中移公司有权使用已经去标识化的信息,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予以商业化的利用。
中移公司可能使用用户的信息,例如用户的浏览记录、设备信息、位置信息、订单信息,提取用户的浏览、行为习惯、位置信息等特征,并基于特征标签提供或推广中国移动、中移公司或第三方的商品和服务。
征得用户事先授权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中移公司收集用户的信息无需征得客户的授权同意: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出于维护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用户本人同意的;
所收集的信息是用户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本“软件”需要用户共同享用、维护其所提供的利益,用户在此确认同意“软件”在必要时使用您计算机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用作容许其它 “软件”使用者与您的通讯联络、分享 “软件”及服务的目的。此项同意可能会影响用户的使用感受和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您应认真考虑并做出选择,承担风险。中移公司保留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政府要求的需要而合理披露信息,或由中移公司自主决定全部或部分地编辑、拒绝张贴或删除任何信息或资料的权利。
3.15 本“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中移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通过为您提供“软件”替换、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以及为替换、修改或升级收取费用的权利。本“软件”为用户默认开通“升级提示”功能,视用户使用的“软件”版本差异,用户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开通此功能。软件新版本发布后,需用户尽快阅读升级服务内容并完成升级确认,同时中移公司不保证旧版本服务的使用体验。用户同意中移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可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3.16 中移公司和/或合作单位将根据市场与技术的发展,向用户提供与本“软件”相关的各种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包括免费和收费的增值服务。中移公司和/或合作单位保留对相关增值服务收取费用及改变收费标准、方式的权利;如相关服务由免费变更为收费服务,中移公司和/或合作单位将以适当的形式通知,用户可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收费服务,并保证在使用收费服务时,将按照中移公司和/或合作单位相关收费规定支付费用,如拒付或拖欠费用,中移公司和/或合作单位有权停止服务,并依法追偿损失及赔偿。
3.17 中移公司有权在服务中或通过服务投放各种用户关怀和宣传等信息,该信息可能以系统消息、弹出窗口或短信等形式出现,漏话短信可能会追加中移公司其他服务产品相关的最新优惠活动信息,如果您想要屏蔽此类优惠资讯追尾短信,可以发送短信qxzw到10658112进行屏蔽,,您同意本协议代表您同意接收中移公司发送的该类信息。
3.18 本“软件”会在合法授权的范围内,可能会使用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如因本“软件”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中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移公司不对该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用户需要获取支持,可联系中移公司协同第三方处理。“软件”如果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且第三方对此有使用要求的,则用户应当遵守对应的要求。本“软件”使用了的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并将向用户提供该第三方网络链接地址,用户可以通过点击该网络链接地址浏览、阅读、了解该第三方提出的该软件或技术的使用要求。用户充分理解到:该介绍仅仅是中移公司依照该第三方提供的情况,并根据中移公司的理解对该等软件或技术所作的一个大致的介绍。中移公司并不对该等软件或技术的功能、性质及其他情况作任何明示的或者默示的担保,也不保证该介绍就是对该等软件或技术所有情况的全面的、细致的介绍。用户如需对该等软件或技术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应当直接与该第三方联系。
3.19 第三方可能对本“软件”使用其授权的软件或技术有相关要求,且需要用户遵守,本软件将向用户提供第三方的网络链接地址,供用户了解第三方的相关要求。用户充分理解到:本软件所提供的第三方的网络链接地址,是中移公司根据第三方提供的当前的网络链接地址而向用户提供的。该第三方有可能变更上述网络链接地址,也有可能对本“软件”使用其授权的软件或技术的相关要求进行变更,而中移公司可能不能及时更新上述网络链接地址。因此,用户需要及时了解该第三方上述网络链接地址及相关要求的变更。而且,用户还充分理解到:第三方的相关要求可能会以“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协议”或者其他的形式来表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且如该等要求需要用户遵守而您没有遵守时,该第三方或者国家司法机关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罚款或其他的制裁措施,且要求中移公司给予协助。
3.20 您充分理解到:本《协议》附件所提到的本“软件”使用的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仅仅是本“软件”当前“正在”使用的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中移公司并不保证本“软件”将会永久地使用该等软件或技术,也不保证将来不会使用该第三方的其他的软件或技术,还不保证将来不会使用非该第三方的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软件或技术。
4、法律责任与免责
4.1 为了得到本“软件”所提供的利益,用户在此许可中移公司利用用户计算机的处理器和宽带,用作容许其它中移公司软件使用者与用户通讯联络的有限目的。用户认可中移公司软件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以保护用户的计算机资源及计算机通讯的隐私性和完整性,但是,用户承认和同意中移公司不能就此事提供任何保证。本软件为网络交互型软件,中移公司可以根据用户软件使用状态和行为,为了改善软件服务和体验、完善业务内容,自己或与合作方合作开发新的服务或者调整软件功能。
4.2 中移公司特别提请用户注意:中移公司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中移公司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软件授权而对用户不作通知,如有必要,修改或中断会以通告形式公布于中移公司网站重要页面上。
4.3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同意赔偿中移公司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中移公司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本《协议》所述的措施及其他相应的措施。
4.4 使用本“软件”由用户自己承担风险,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对本“软件”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默示的或法令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的适销性、适用性、无病毒、无疏忽或无技术瑕疵问题、所有权和无侵权的明示或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使用本“软件”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非法内容信息、骚扰信息屏蔽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受阻等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明白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用户因此不能发送或接收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6 使用本“软件”可能存在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的风险,用户须明白并自行承担以上风险,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不对任何有关信息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4.7 用户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手机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包括短信费、流量费等一切损失,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4.8 因技术故障等不可抗事件影响到服务的正常运行的,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4.9 用户之间通过本“软件”与其他用户交往,因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由过错方依法承担所有责任,一概与中移公司及合作单位无关。
4.10 中移公司将会对您上传的文字、语音、照片、视频进行审核,当存在以下情况时,我方有权不通过您设置的内容:
(1)您提交的文字、语音、照片、视频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您所提交的文字、语音、照片、视频直接使用或间接引用了侵犯他人版权内容。欢迎语内容需遵循《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您应当承诺并保证,对上传的内容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果您录制上传侵权他人的版权的文字、语音、照片、视频,您需要承担一切可能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果因为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造成中移公司被索赔的,您应全额补偿中移公司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用,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5、其他条款
5.1 协议的完整性:本《协议》以及第三方授权软件或技术的使用协议和许可条款,共同构成了本“软件”及其支持服务的完整协议。
5.2 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5.3 本《协议》的所有标题仅仅是为了醒目及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之依据。
5.4 中移公司保留对未来“软件”服务改变和说明的权利。
5.5 本《协议》签订地为广州。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中移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中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6、用户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版本更新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